姚涛涛与渭南市鑫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陕0502民初5759号
判决日期:2020-07-15
法院: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姚涛涛与被告渭南市鑫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樊东兴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3日立案后,原告姚涛涛于2019年12月1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渭南市鑫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樊东兴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姚涛涛撤回对被告渭南市鑫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樊东兴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5322元,减半收取7661元,由原告姚涛涛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田渭芳
人民陪审员韩渭良
人民陪审员刘秋侠
二0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雷明
书记员刘源渊
判决日期
20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