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义支行与马成龙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681民初4088号
判决日期:2020-07-14
法院: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义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新义支行)与被告马成龙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3日立案。2020年7月10日,原告农商行新义支行以马成龙已结清全部欠款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义支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义支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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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审判员陆涛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法官助理陆春燕
书记员许愫胤
判决日期
202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