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钦勇、济南宏大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0181执保1047号
判决日期:2020-06-22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李钦勇诉济南宏大建设有限公司、张继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李钦勇于2020年5月2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济南宏大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1万元。申请人李钦勇以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作为财产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济南宏大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1万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张传真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齐硕
书记员张荣茂
判决日期
202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