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盘州市宏盛选煤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云0181民初762号
判决日期:2020-07-13
法院: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省盘州市宏盛选煤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海南海航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8日立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送达后,被告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涉诉案件移交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本案应当移交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判决结果
本案移送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冯琳琳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徐婉君
判决日期
2020-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