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镜昌与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韶关市武江区盛裕隆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立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0)粤0203民初71-2号
判决日期:2020-07-13
法院: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邹镜昌与被告韶关市武江区盛裕隆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立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胡一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6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邹镜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890.16元,减半收取1445.08元,由原告邹镜昌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李劲
人民陪审员刘阳娇
人民陪审员王清华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苏露诗
判决日期
2020-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