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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洪有明
联系方式:020-82399366
注册时间:1998-06-15
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海员路88号大院1号首层(101-104)室
简介:
计量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消防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办公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图文设计制作;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人防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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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镜昌与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韶关市武江区盛裕隆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立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0)粤0203民初71-2号         判决日期:2020-07-13         法院: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邹镜昌与被告韶关市武江区盛裕隆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立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胡一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6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邹镜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890.16元,减半收取1445.08元,由原告邹镜昌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李劲 人民陪审员刘阳娇 人民陪审员王清华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苏露诗
判决日期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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