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宿州市圣铭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昕彬实业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1302民初6479号
判决日期:2020-07-13
法院: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宿州市圣铭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昕彬实业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盛铭药业有限公司、太和县嘉航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张红波、闫家宝、宋坤、易志华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7日立案,原告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宿州市圣铭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昕彬实业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盛铭药业有限公司、太和县嘉航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张红波、闫家宝、宋坤、易志华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宿州市圣铭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昕彬实业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盛铭药业有限公司、太和县嘉航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张红波、闫家宝、宋坤、易志华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久华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马岩岩
判决日期
2020-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