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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智慧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平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私营)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750-7721888
注册时间:2008-03-04
公司地址:恩平市平石街道办事处茶坑
简介:
提供物业管理及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咨询服务、家居清洁及维修服务(不含特种设备修理)、绿化养护管理业务;物业租赁;以下项目由经法定许可审批的分公司经营:体育场地经营管理及服务(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需凭有效的许可证或批准证经营)。房地产中介、水上娱乐项目(水上摩托艇、沙滩泳场,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凭许可证经营);家庭服务;职业中介服务;洗衣服务;养老服务;生活清洗、消毒服务;护理服务(不涉及提供住宿、医疗诊断、治疗及康复服务);庆典礼仪服务;会议、展览及展示服务;翻译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文体活动服务;票务代理;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电梯维修保养;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公园景区管理;住宿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交通设施安装;公共电汽车客运(依法须经批准,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汽车租赁;城市规划设计管理;节能工程施工;环境监测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空气检测与治理;市政道路保洁、垃圾收集和转运;研发、销售电子元器件、智能照明器具;智能设备、设施研发、安装;应用软件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产品的开发、销售、安装;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信息咨询服务;研发、销售物联网软硬件产品;提供上述产品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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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智慧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平分公司、李国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粤0785执475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7-09         法院:恩平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碧桂园智慧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平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国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19)粤0785民初118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3月5日立案执行,并于2020年3月12日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应依法支付物业服务费4323.64元及负担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义务。至今为止,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本院已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档案,未实际扣押。经查,被执行人名下的金融机构账户暂无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于2020年4月7日依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并于2020年6月18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院于2020年6月18日将上述财产查控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没有提出异议,亦无法提供可供执行的其他线索,其情形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结案的规定,应依法终结本次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吴光照 审判员吴伟华 人民陪审员张朝华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冯嘉馨
判决日期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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