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江、舟山东方大港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0)浙0903执986号
判决日期:2020-07-07
法院: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志江与被执行人舟山东方大港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8日作出的(2020)浙0903民初122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出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王志江于2020年6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舟山东方大港置业有限公司配合办理位于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莲洋广场A幢2单元1229室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并要求支付租金、违约金等欠款10万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王志江于2020年6月29日领取执行款10万元,并已完成了上述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向本院出具书面结案证明。至此,(2020)浙0903执986号执行案件已履行完毕,故予以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判决日期
202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