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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陆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孔令江
联系方式:0431-85077061
注册时间:2013-05-10
公司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客车花园14栋113号
简介:
工程机械、环卫设备、环保设备批发、零售、租赁、售后服务,汽车销售及殡仪车改造;消防车专用车、殡仪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押运车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物流服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配送服务,装卸搬运,仓储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冲锋车、电源车、防暴车、工程车、检测车 、警用装备车、救护车、救险车、流动服务车、旅居车、商务车、通信车、宿营车、巡逻车、广告宣传车、高空作业车、流动舞台车、混凝土泵车、教练车、油罐车、搅拌车、沥青洒布车、指挥车道路清扫车、高压清洗车、清障车、垃圾车、冷藏车、平板车、清障车、水泥运输车、爆破器材运输车、其他运输车、洒水车、医疗车、新能源汽车、污水处理车、无害化处理车、消防车、校车、吸粪车、吸污车、抑尘车、自卸车、路面清洗车、随车吊、清障车、洗扫车、电动环卫车、散装粮食车、轿运车、燃油观光车环卫设备销售、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标准金属量器、金属罐容积测量仪、加油机及配件、静电接地报警器及防静电产品销售、维修、技术咨询服务。办公用品、办公家具、五金工具的销售;家用电器、空调、冰箱、彩电的销售和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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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与高升、孔得凤、长春市桥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长春陆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吉0102执818号         判决日期:2020-07-06         法院: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与被执行人高升、孔得凤、长春市桥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长春陆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2019)吉0102民初316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高升、孔得凤、长春市桥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长春陆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509386.86(含执行费17321)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曲刚 审判员赵伟 审判员刘浩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金宇翔
判决日期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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