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马荣祥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湘0104执2681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7-03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马荣祥、刘爽、牡丹江市荣祥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邓桂芳、马新利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19)湘0104民初1428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依法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20)湘0104执2681号案件的执行。
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黄波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李佳
判决日期
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