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李守起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鲁1321执保578号
判决日期:2020-07-03
法院:沂南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山东金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李守起与被申请人刘涛、李森、沂南县诸葛亮文化公园有限责任公司、沂南县龙豪珠宝行、刘乃州、曹伟英、李中伟、王霞、李欣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9月1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1.冻结被申请人刘涛、李森、沂南县诸葛亮文化公园有限责任公司、沂南县龙豪珠宝行、刘乃州、曹伟英、李中伟、王霞银行存款100万元或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2.查封沂南县诸葛亮文化公园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登记在山东欧亚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沂南县人民路诸葛亮城的4号楼,(证号沂房权证城区第2012000329),11号楼(证号沂房权证城区第2012000344)。3.查封刘涛、李森所有所有的(登记在李欣、刘泽军名下)位于临沂市北城新区联合世纪新筑T5号楼106室的房产。担保人山东元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刘涛、李森、沂南县诸葛亮文化公园有限责任公司、沂南县龙豪珠宝行、刘乃州、曹伟英、李中伟、王霞银行存款100万元或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王璐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书记员孙钦鹏
判决日期
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