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毓展、韦立忠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0)桂1026执保199号
判决日期:2020-07-03
法院:那坡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唐毓展与被申请人那坡县建筑工程公司、韦立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2020年5月27日作出(2020)桂1026民初4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5月28日对那坡县建筑公司的账户存款作出如下解除、扣划措施:
一、解除被申请人那坡县建筑工程公司的账户存款3000元的冻结;
二、扣划被申请人那坡县建筑工程公司的账户存款3000元。
本案保全事项全部解除、扣划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判决日期
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