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家合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桂0311民初443号
判决日期:2020-07-03
法院: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西桂林市家合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8日立案。原告广西桂林市家合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广西桂林市家合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秦少革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甘奕龙
判决日期
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