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贵州慧智数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黔0115民初10814号
判决日期:2020-07-02
法院: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慧智数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立案。原告于2020年1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89元,由原告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娇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刘若琳
判决日期
20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