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豫0423执304号
判决日期:2020-07-01
法院: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豫0423民初478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支付设计费用19万元及违约金,本院依法立案受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现停产歇业状态,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亦提供不出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现申请人向本院书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20)豫0423执30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本协议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周振祥
审判员陈金辉
审判员赵德国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陈胜昔
判决日期
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