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与彭广庆、通化天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毕旭杲承揽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0)吉0521执555号
判决日期:2020-06-30
法院: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娟与被执行人彭广庆、通化天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毕旭杲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毕旭杲于2020年6月28日自动履行执行案款86119元,案件受理费976元,缴纳执行费1222元。至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做结案处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审判员赵东方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张皓博
判决日期
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