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顺泰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鑫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湘民申581号
判决日期:2020-07-01
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湖南顺泰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泰检验公司)、湘西自治州鑫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诚监理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湘西分公司)及二审被上诉人张家界国辉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辉建材公司)、湖南大力建设机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力机械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太保湖南分公司营业部)、原审第三人湖南全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诚建筑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31民终7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周春梅
审判员刘程
审判员张克江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刘寄清
书记员周润昆
判决日期
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