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海昌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与新疆众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石兴强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新2101民初1015号
判决日期:2020-06-30
法院: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吐鲁番市海昌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众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5日立案。原告吐鲁番市海昌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吐鲁番市海昌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李峰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王娜
判决日期
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