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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朴龙焕
联系方式:13596387901
注册时间:2008-07-10
公司地址:昌邑区通潭大路吉化经贸中心A座3-13层
简介:
石油化工、建筑、管道、消防、防腐保温、钢结构工程及其辅助配套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勘察;(以上项目按公司交办的任务凭资质证书经营);石油化工技术开发及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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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抚顺市顺合建筑安装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辽04民终642号         判决日期:2020-06-30         法院: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以下简称吉林设计院)因与被上诉人抚顺市顺合建筑安装公司(以下简称抚顺顺合)、被上诉人抚顺中煤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顺中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2019)辽0403民初18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2019)辽0403民初180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2276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张明明 审判员田丰 审判员刘晓菲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王莎莎 书记员祝微微
判决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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