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贺天金诉被告甘肃宇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甘0724民初3369号
判决日期:2020-06-29
法院: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贺天金诉被告甘肃宇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贺天金于2020年1月6日在本案庭审过程中以与被告庭外协商为由当庭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贺天金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285元,减半收取642.5元,由原告贺天金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登斌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
书记员赵宵
判决日期
2020-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