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国建机电物资有限公司、沈阳第一机床厂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湘0424民初553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6-29
法院: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国建机电物资有限公司、沈阳第一机床厂、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8日立案受理。2020年6月15日,原告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告沈阳第一机床厂、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沈阳第一机床厂、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沈阳第一机床厂、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合议庭
审判员单振华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何春霞
书记员康诗慧
判决日期
2020-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