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凯娟与李云、湖南省创卫生物防治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湘8602民初47号
判决日期:2020-06-29
法院:衡阳铁路运输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汤凯娟与被告李云、湖南省创卫生物防治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9日立案。原告汤凯娟于2020年5月22日向本院提出因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特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汤凯娟撤诉。
案件受理费1480元,由原告汤凯娟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鹏翔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廖欢
书记员刘腾
判决日期
2020-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