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康辉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湘0104民初4453号
判决日期:2020-06-28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于康辉诉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0日立案。2020年6月5日,原告于康辉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于康辉撤诉处理。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于康辉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许朝阳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书记员廖若莎
判决日期
20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