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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
分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熊吉昌
联系方式:0796-2185028
注册时间:2001-03-08
公司地址:吉安市青原区井冈山大桥东
简介:
在全国范围内经营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含本地无线环路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IP电话业务(限Phone-Phone的电话业务)900/1800MHZ GMS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WCDMA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TD-LTE/LTE FDD)、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26GHZ无线接入业务;经营35GHZ无线接入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无线数据传送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语音信箱业务、传真存储转发业务、X.400电子邮件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设备生产销售、设计施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寻呼机、手机及其配件的销售、维修;电信卡的制作、销售;客户服务;房屋租赁;编辑、出版、发行电话号码簿。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涉及许可证或国家专项规定的,须凭许可证经营或按专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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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康辉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湘0104民初4453号         判决日期:2020-06-28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于康辉诉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0日立案。2020年6月5日,原告于康辉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于康辉撤诉处理。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于康辉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许朝阳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书记员廖若莎
判决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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