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都册律师事务所与郭永平、宝鸡永燊置业有限公司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赣1123民初1223号
判决日期:2020-06-28
法院: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西都册律师事务所诉被告郭永平、宝鸡永燊置业有限公司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6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5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江西都册律师事务所撤诉。
案件受理费10896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5448元,由原告江西都册律师事务所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吴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张燕
判决日期
20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