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张某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青0222民初1260号
判决日期:2020-06-28
法院: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青海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5日立案。原告青海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青海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肖建勇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马云
书记员刘永萍
判决日期
20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