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与兴安盟金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内2221民初1468号
判决日期:2020-06-27
法院: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某与被告兴安盟金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9日立案。原告刘某于2020年6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刘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刘某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李元生
审判员张丽霞
审判员毕洋洋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李娜
书记员李阳
判决日期
2020-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