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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骅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旭炯
联系方式:0851-84139914
注册时间:2010-04-27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绿地联盛国际第10,11号楼(11)1单元10层5号房
简介: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人防工程的建设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代建、造价咨询及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勘察;土地治理、复垦;河道治理;土石方工程(砖、砂石生产、加工除外);环保工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电梯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销售:苗木、建筑材料。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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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军与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黔2301民初9452号         判决日期:2020-06-24         法院: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元军与被告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骅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9日立案后,原告张元军于2020年3月30日以当事人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张元军撤诉。 案件受理费5200元,减半收取2600元,由张元军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莹莹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刘明发 书记员邹金虎
判决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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