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莞丽康门诊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粤0309执保785号
判决日期:2020-06-24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列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09民初1455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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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东莞丽康门诊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240011.5元的冻结。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原冻结案号:(2019)粤0309执保3613号
合议庭
执行员雷诗妍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黄文灿
判决日期
2020-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