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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02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树军
联系方式:0535-6371206
注册时间:1994-09-19
公司地址:烟台开发区珠江路52号
简介:
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城市绿化管理;建筑用石加工;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花卉种植;农副产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公路管理与养护;房地产开发经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消防技术服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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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于书霖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691民初698号         判决日期:2020-06-23         法院: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于书霖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具体,应予驳回起诉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不收案件受理费。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李丽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马冬旭
判决日期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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