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创达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润昇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0826执恢16号之三十二
判决日期:2020-06-23
法院: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微山县创达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润昇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润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润合焊接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馨力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唐廎、张春梅、李青海、王云龙、侯方圆、黄素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鲁0826民初47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为保证该案的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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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侯方圆的在建设银行的存款5415344.17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满孝安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四日
书记员马聪
判决日期
2020-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