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智龙阳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宁0104民初2604号
判决日期:2020-06-23
法院: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宁夏大智龙阳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4日立案。因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已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宁夏大智龙阳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宁夏大智龙阳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56元,减半收取计378元,由原告宁夏大智龙阳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坤
二○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李凯丽
书记员刘婷
判决日期
2020-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