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石楠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华宇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川0681民初1144-1号
判决日期:2020-06-23
法院:广汉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汉市石楠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诉被告华宇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8日作出(2020)川0681民初1144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华宇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价值300000.00元的财产。2020年5月27日,解除保全申请人广汉市石楠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华宇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2019)川0681民初1144号民事裁定书中对被申请人华宇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取的冻结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叶成俊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车晓莉
书记员胡蝶
判决日期
2020-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