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众暖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科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0)粤0403民初621号
判决日期:2020-06-21
法院: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珠海众暖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科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温柳婷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13日立案。原告珠海众暖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5日以两被告已退还定金8000元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珠海众暖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珠海众暖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杨瑛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赵雅平
判决日期
202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