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义杰与克拉玛依市荣昌宏大石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青2894执127号
判决日期:2020-06-19
法院:西部矿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于义杰与被执行人克拉玛依市荣昌宏大石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义杰向本院书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据此
判决结果
终结(2019)青28民终1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杨宏伟
审判员彭毛扎西
审判员井静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
书记员张振隆
判决日期
2020-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