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1302执2794号
判决日期:2020-06-18
法院: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与被执行人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1302行审480号行政裁定书。执行过程中查明,2019年1月7日,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向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交纳罚款100000元,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在执行立案前已履行了上述行政裁定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驳回执行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驳回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依据(2018)鲁1302行审480号行政裁定书对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合议庭
审判长杨振寰
审判员刘进
审判员孙宗坤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刘贵豪
判决日期
20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