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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70478万元
法定代表人:夏文勇
联系方式:0790-6292925
注册时间:1990-05-09
公司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简介: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液化气体、压缩气体、易燃液体(煤焦油、煤焦酚、粗苯、煤焦沥青、焦化萘、蒽油、洗油、硫磺、氧、液氧、氮、液氮、氩、液氩)(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21年4月16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和车辆)、安装和维修;进出口贸易;房屋建筑、安装、维修;仓储租赁业;互联网服务;农业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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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彭生根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赣0502执4846号         判决日期:2020-06-18         法院: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彭生根的责令退赔纠纷的(2019)赣0502刑初26号刑事判决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彭生根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判决结果
冻结、划拔(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彭生根在银行及其他有业务之单位的存款(或收入)人民币33285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执行员王强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何晓莲
判决日期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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