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托克托县中燃燃气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内0122民初43号
判决日期:2020-06-17
法院: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呼和浩特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托克托县中燃燃气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原告呼和浩特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呼和浩特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74元,由原告呼和浩特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英英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王娟娟
判决日期
2020-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