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利民与中国北方航空有限公司、中国北方航空公司吉林分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吉0122执614号
判决日期:2020-06-17
法院: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郝利民与被执行人中国北方航空有限公司、中国北方航空公司吉林分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本案存在长期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2020)吉0122执61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张德臣
审判员万义玲
审判员谢如强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书记员袁荃
判决日期
2020-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