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山阳县万佳热力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陕10执7号
判决日期:2020-05-18
法院: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阳县万佳热力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如下:1、由被执行人山阳县万佳热力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案款本金及违约金共计60万元,并承担仲裁费13852元,合计为613852元;2、本案执行费6108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西安仲裁委员会西仲调字(2018)第1651号国内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雷勇
审判员周卫东
审判员姜淑成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李飞
判决日期
2020-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