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与高升、孔德凤、长春市桥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长春陆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吉0102执保649号
判决日期:2020-06-16
法院: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列当事人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2019)吉0102民初316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高升、孔德凤、长春市桥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长春陆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492065.86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张中明
审判员刘浩
审判员赵伟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钱志光
判决日期
202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