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曲孝利
联系方式:010-68799790
注册时间:1984-08-04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4楼10层1001号
简介: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监理;拍卖业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对外承包工程;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广告发布;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展开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港务国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最高法民终7号         判决日期:2020-05-19         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厦门港务国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审第三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厦门盛华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闽民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01680.36元,减半收取150840.18元,由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周伦军 审判员郭清国 审判员王展飞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李洁 书记员王薇佳
判决日期
2020-05-19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