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苏0104民催27号
判决日期:2020-05-18
法院: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5日立案后,依法于2019年11月18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权利期间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宣告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票据号码为
0010004127823189、出票金额20000元、出票日期2016年1月27日、申请人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出票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由申请人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王迎新
审判员李冬
审判员陈策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见习书记员李晓
判决日期
2020-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