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邯郸市永年区永美热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冀0408民初285号
判决日期:2020-06-15
法院: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邯郸市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邯郸市永年区永美热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5日立案。原告邯郸市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邯郸市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474元,减半收取计1737元,由原告邯郸市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英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书记员杨彤瑶
判决日期
202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