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方正塑业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方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皖0705执保157号
判决日期:2020-06-15
法院: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铜陵方正塑业科技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青岛方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铜陵方正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青岛方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资金200万元存款或相应价值的财产予以查封、冻结。担保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青岛方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200万的财产(附财产线索:户名:被申请人青岛方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帐号:53×××22;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
合议庭
执行员江山红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张雪琳
判决日期
202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