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少凯、黄茂兴等与宁波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闽0430民初257号
判决日期:2020-06-12
法院:建宁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少凯、黄茂兴与被告宁波、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7日立案。原告吴少凯、黄茂兴于2020年5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吴少凯、黄茂兴撤诉。
案件受理费3257元,减半收取1628.5元,由吴少凯、黄茂兴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谢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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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吴裕燕
判决日期
20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