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与侯建民、内蒙古恒正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分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内0304民初156-1号
判决日期:2020-06-12
法院: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河与被告侯建民、内蒙古恒正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分公司、季永飞、乌海市谊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黄河于2020年5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黄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660元,减半收取6830元,由原告黄河承担(原告已预交13660元)
合议庭
审判长刘艳芳
人民陪审员李凤梅
人民陪审员赵美英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杜默然
判决日期
20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