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中瑞达纺织有限公司、重庆美搏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粤0604执1449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6-12
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佛山市中瑞达纺织有限公司与重庆美搏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604民初25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9年10月12日立案执行,本案执行费1322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有关银行、房管、国土等单位询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轮候冻结被执行银行账户两个,除此之外,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人方面亦无法提供财产线索。本院已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由于被执行人未向本院申报财产,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本院还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判决结果
本院(2019)粤0604执14492号案终结本次执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汪占毛
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
书记员蔡承忠
判决日期
20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