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岳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新汶矿业集团莱芜中心医院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191民初1676号
判决日期:2020-06-12
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岳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新汶矿业集团莱芜中心医院、被告山东山能健安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注销)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5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山东岳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计650元,由原告山东岳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闫慧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赵蕊
判决日期
20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