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行健之红日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德阳市强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川0107民初540号
判决日期:2020-06-11
法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成都天行健之红日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德阳市强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成都天行健之红日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成都天行健之红日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德阳市强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成都天行健之红日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周苇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雍雪
判决日期
20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