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婷婷与合肥宇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吴军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0104民初8317号
判决日期:2020-06-10
法院: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汪婷婷与被告合肥宇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吴军海、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0日立案。原告汪婷婷于2019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汪婷婷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汪婷婷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毕东风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黄红梅
判决日期
2020-06-10